近期区人社局通知,城乡居民可以去所居住的社区缴纳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本人按照通知去迎宾社区帮子女缴纳费用,缴费后,社区给我开的是一张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随后将执收人、项目、费用等填上,并没有盖执收单位的公章。本人当场就这个问题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咨询,社区工作人员给我的答复是,社区只是协助人社局和税务局进行收费,所以没有盖章。
本人认为,社区给我一张不盖章的回单,其实严格意义上这张回单就是一张废票,甚至于我还担心我所缴纳的医保数据是否会录入系统。建议相关部门重视这个问题。
李先生:
收到您提交的信件后,我单位已与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及寿岳乡、南岳镇、祝融街道代征点进行了沟通协商,明确由收款部门进行盖章,若收款部门没有及时盖章的,可由缴费人提出要求,收款部门当场加盖。并将此情况向投诉人进行了反馈,去所在社区加盖印章。
南岳区税务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