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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松麓街物业合法性的质疑  
信件内容  

区相关领导,你们好!

本人入住松麓街近五年,现对松麓街物业管理提出以下疑问:

1、松麓街是否存在业主委员会?据我所知是没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法规定,物业公司入驻必须通过2/3以上的小区居民同意才能聘用。

3、顺和鑫盛物业在没有业主委员会和小区居民聘用的情况下收取物业费的合法依据是什么?

4、2014-2019期间,物业公司并没有尽到物业应尽的义务,当初小区养鸡种菜盛行,所谓的物业置之不理,直到近期南岳展开创卫活动,政府部门出手才得以改善。

5、本人所住房屋墙壁开裂,漏水数年,多次反应无人处理,导致室内装修损坏,柜子发霉。

6、本人所住单元,大门损坏,路灯损坏无人问津

基于对以上的不满,我因此拒交所谓的物业费。并对物业的合法性,聘用人员的资质,物业费的用途,物业日常管理,物业费使用透明度等提出质疑。请相关部门介入,给出合理的解释!以上。

 
办件编号   201909183903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09月18日  
答复单位   南岳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年10月09日  
答复内容  

张先生:

你好!你反映松麓街物业合法性存在质疑等问题我中心已收悉,经现场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1年至2014年,松麓街项目由湖南鑫盛公司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是一个商住一体的综合小区。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开发商选聘了索坤物业公司对项目进行了前期物业管理,2015年项目工程建设已全部通过综合验收,房屋全部售出并交付使用。

2015年以来,由于索坤物业公司前期物业服务已到期,小区至今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在街道、社区的监督指导下,开发商重新选聘了创优和顺和鑫盛物业公司先后对小区进行了物业管理。但由于一直采用的是前期物业管理模式,物业服务收费低,服务内容不够全面。所以造成了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不够高,物业服务收费难的局面。

针对小区目前的现状,建议开发商或小区业主选派业主代表向街道和主管部门住建局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来对小区进行后期物业管理,维护小区业主的正当权益。

南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