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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金沙路庙东段风貌整治项目相关情况的反映  
信件内容  

南岳区区委、政府:

我家位于金沙路139号,父母是老实本分、遵纪守法的南岳本地居民,我和弟弟分别是驻长沙和广州纪律部队的干部。

今年7月份,区政府启动了金沙路庙东段风貌整治项目,对包括我家房屋在内的万寿广场牌坊对面沿街房屋实施建筑立面改造。这本是一项利区利民的好事,我家也坚决拥护支持,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但是,具体施工过程中却出现了难以接受的情况。按照设计方案,楼房外观改造为江南古典建筑式样,沿街各相邻门面之间加筑对外突出的“马头墙”,为承重需要在各门面相邻处街沿前方1米左右位置打桩,加筑实体承重墙柱。因该墙柱占用人行道面积,挤占门面宽度,阻挡屋内视线,沿街楼房户主无一愿意在自家门面前加筑。

按照正常思维,该墙柱为“马头墙”承重用,应该加筑在两户相邻楼房门面之间的中间线位置,各占用一半面积才公平合理。但实际情况是,施工方把我家楼房左右两侧的墙柱桩脚全部挖在我家门面范围内,两个墙柱加筑好后,将全部挤占我家门面宽度。我家门面才8米宽,一个墙柱至少30厘米厚,两个墙柱至少挤占0.6米门面宽度。对此不合理情况,我父母坚决反对,并主动向区建设局、祝融街道办事处反映,表达合理诉求,提出调整墙柱桩脚位置、优化“马头墙”设计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减少或取消墙柱等合理建议,相关人员当时也表示将向单位领导反映,或表态将研究后作合理化调整。但令人失望的是,事后墙柱数量没有任何减少,桩脚位置也没有任何调整。在我父母仍然强烈反对的情况下,施工方于720日、22日分别强行往我家门面两侧的两个墙柱桩脚浇筑了混泥土。

此事让我父母伤透了心,为人子女我也很难受。多年来,我们两兄弟在部队工作不能顾家,父母一直教育我们为党尽忠、为国效力,从未借此向区委、政府提出过任何要求,索取过任何照顾。可是,儿子们在前方捍卫国家利益,父母在后方却维护不了家庭合法权益,这是多么让人伤心又耐人寻味的讽刺笑话。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坚持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我们恳请区委、政府督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好涉及我家切身利益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我家的合法权益。假如因技术等原因,实在无法取消、减少墙柱或调整墙柱位置,恳请做好我父母的解释、疏导工作,并采取其他变通方式,对我家给予相应的合理补偿。

特此报告,望予以解决为盼。

 
办件编号   202007275156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07月27日  
答复单位   南岳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0年07月31日  
答复内容  

熊先生:

您好!您在政务信箱提出的“关于金沙路庙东段风貌整治项目相关情况的反映”的信件,我局已收悉。为迎接2020年湖南国际文化旅游节暨南岳衡山第十届国际寿文化节10月份在岳召开,我局承担金沙路等重要景观节点的风貌整治等工作,这是一次向世界宣传南岳的良机,南岳区委、政府正举全区之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是严格根据施工设计图纸来进行施工的。我局多次组织街道、社区、设计单位查看现场,你家房屋二楼以上墙体比两侧相邻房屋凸出约0.5米、楼层比相邻两侧房屋高一层,设计人员是根据房屋现状因地制宜,考虑整体景观效果及结构受力点等原因将马头墙设计在你家两侧的墙体上,墙柱是马头墙的支撑柱,其宽度0.24米,占用的是公共人行道,对你家门面宽度无影响。

此次金沙路庙东段风貌整治项目对提升南岳形象,提高城市品位意义重大,请给予支持理解。

专此回复。

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