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关于南岳区金桂园小区部分业主私自违章建筑的举报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举报信。

    我是金桂园小区的业主,金桂园小区1楼部分业主(比如说金桂园小区2栋1单元一楼1048房)私自搭建玻璃棚,占用小区公共区域绿化用地,严重影响楼上住户的生活。首先,私自搭建违章建筑属于违法行为;其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搭建违章建筑使得楼上住户没有安全感,容易发生偷盗事件;再次,搭建的该玻璃棚,私自改造燃气管道,乱搭建燃气排气管,更存在安全隐患;最后,卫生脏乱差,搭建该违章建筑后使得楼上住户丢弃的垃圾(比如塑料瓶、卫生巾、垃圾袋、屎尿等)全部丢到玻璃棚顶上,违章建筑的业主不进行打扫,严重影响二楼住户。

    在此,只希望南岳区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拆除该违章建筑,还小区业主一个公平公正。

 
办件编号   202008275207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08月27日  
答复单位   南岳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0年09月17日  
答复内容  

杨伯高先生/女士:

关于你对南岳区金桂园小区部分业主私自违章建筑的投诉我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金桂园实地调查情况,并在9月16日上午要求违章建筑业主到我局详细做了询问材料,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1、金桂园小区2栋1单元一楼1048房业主范春香去年5月,在与楼上业主杨伯高口头协议后,未经自然资源局与小区物业等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在自家阳台外空坪处搭建玻璃阳光棚,经执法队员现场皮尺测量违法占地面积约17.5㎡。

2、经现场勘查,玻璃阳光棚高约2.3米,因阳光棚的搭建,范春香户把自家阳台也进行了改造,阳台顶棚在二楼杨伯高户的阳台下、对杨伯高家确实有安全隐患,而楼上高空扔垃圾都会落在范春香户搭建的阳台顶棚和阳光棚顶上,对杨伯高户也会有卫生影响。

3、范春香户私自改燃气管道一事。经查,燃气管道是开发商安装,范春香没有私自改变燃气管道,管道位置未动,但范春香户的天燃气排风管是从杨伯高户阳台下位置排出,现范春香也同意改变天燃气排风管位置。

4、经我局调查,此处建筑确实对楼上造成了安全隐患及卫生影响,但范春香认为该处空坪是她买房时开发商赠送与她的,因这块坪,当时买房她比别人多出了500/平方米,我局已立案调查,现已做了详细询问记录及现场勘测,建议先由开发商、物业做工作,让其自行拆除。

附:现场勘查图片

南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9月17日

现场勘测图片(范春香阳台):图片

现场勘测图片(玻璃阳光棚):图片

现场勘测图片(燃气通风管) 图片

现场勘测图片(玻璃棚及阳台屋顶):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