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派出所是否能够按照公安部标准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信件内容  

 大庙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咬死模板化,不能动。工作单位又不能接受派出所开具的证明。能否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21]19号)所给出的模板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办件编号   202301037457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3年01月03日  
答复单位   南岳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3年01月06日  
答复内容  

康先生:

接到您反映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情况后我所非常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313日下午康先生来到我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我所当场为其开具了一张无犯罪记录证明但康先生单位不认可该证明于是康先生询问我所是否可以按照其单位要求的格式开具证明因派出所查询权限限制我所只能查询到本省范围内的记录,所以开具证明时只能证明在本辖区(也就是在本派出所辖区)内无犯罪记录,无法证明在此派出所查询权限之外的有无犯罪情况,我所拒绝了康先生的要求并向其解释说明了相关情况。202214我所接到康先生反映的相关情况后立即查阅相关文件并且电话联系康先生向其解释了相关情况后依照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和派出所查询权限的实际情况为其重新开具了一张无犯罪记录证明

 

南岳公安分局大庙派出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