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电动车上户  
信件内容  

你好,请问电动车上户需要什么材料?

 
办件编号   2021021855046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1年02月18日  
答复单位   石鼓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1年02月20日  
答复内容  

您好,电动车登记上牌需带好:
1、车辆所有人《居民身份证》。车辆所有人为非市区户籍人员的还需持有“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的,凭经商、务工、在校学习、租赁房屋等相关证明进行流动人口登记,即可办理电动车登记。
2、购车发票(包括盖章收据)原件、合格证原件。
3、填写《非机动车摸底登记表》。
4、对无法提供合法购买证明的,公安机关原则上不予办理登记备案。但在2017年3月13日之前购买,确系个人合法所有的,可持居民身份证、车辆先期进行登记,但上牌时车辆持有人须与公安机关签署统一格式的《电动车来历承诺书》方可上牌。
5、在城区有两处以上居住地址的居民,只能选择一个居住地的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进行登记,重复登记无效。

上牌地点为车主现住地、务工地所在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

石鼓区行审批服务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