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情况
1、主要职能: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责任;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牵头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责任;承担发展城市公用事业的责任;承担城建监察的责任;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进步的责任;承担牵头推进城镇减排的责任;承担指导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的责任;承担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我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4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城乡建设股(加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两挂牌子)。核定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全额事业编制6人,2016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12人,退休人员14人,临聘人员1人。
3、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省市考核工作圆满完成,重点民生实事。争取居民用气指标,协调房地产开发项目、深入居民小区推广,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新增管道燃气用户1103户,为年度1000户任务的110%。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对南岳镇、寿岳乡危房户的调查摸底,依规定、指标,确定并启动了南岳镇25户、寿岳乡10户的危房改造。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城镇污水排放总量545万吨、处理量502.84万吨,污水处理率92%;建成区面积6平方公里,绿化覆盖面积266.5公顷,绿化率44.43%。同时主要业务工作切实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主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满意率100%。荣获全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古镇景区提质改造。完成投资约4000万元,基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工程建设进度居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前列。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约950万元,基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安全生产监管。建筑、燃气、消防等安全生产有效确保。旅游服务与环境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及时整改区旅工委督办事项。及时办复区旅工委督办件。旅游服务与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在全区日常考核中名列前茅。城景乡规划建设管理。新开工建设项目13个,建筑面积212715.35平方米,总造价25669.09万元。城景乡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上年结转785.2万元,收入11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0.8万元,其他收入84.1万元。支出14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4万元,项目支出1314.7万元。年末结转447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上年结转460.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70.8万元,支出1265.5万元。年末结转265.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4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全年公务接待费3.1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做到了厉行节约。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48.8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17.4万元。
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46.6万元。
四、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