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情况
1、主要职能: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责任;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牵头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责任;承担发展城市公用事业的责任;承担城建监察的责任;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进步的责任;承担牵头推进城镇减排的责任;承担指导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的责任;承担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我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4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城乡建设股(加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两挂牌子)。核定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全额事业编制6人,2017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12人,退休人员14人,临聘人员1人。
3、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省市考核工作圆满完成。已全面完成精准扶贫指标的农村危房改造5户。到12月底,城镇污水排放总量约510.5万吨、处理量约485万吨,污水处理率达95%;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三城同创”。对城区7000余个雨污水管网井进行了4次清淘,维修井座井盖110余套;维修人行道板2100余平方米、路沿石140余米;对城区花草树木进行了4次整枝、防虫、杀药、除草工作,补栽行道树80余株,新补栽绿化面积700余平方米;路灯更换不亮灯具2102盏、更换电缆电线12002米。坚持规划引领,完成南岳古镇城市建设规划和电、路、燃气、绿化、消防、给排水等专项规划。实施古镇提质塑景,加快“五化”建设,以“一线一环一核”为重点,实施城区美化绿化亮化,增加文化景观、小品节点,完成衡山路穿衣戴帽和万寿广场提质改造。改造农村危房35户,完善城区污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工程。8条道路雨污分流,北环路、福源路、方广路、西外街已完工。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上年结转446.99万元,收入291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0.85万元,其他收入2240.68万元。支出269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19万元,项目支出2440.02万元。年末结转660.31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上年结转265.6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70.85万元,支出706.31万元。年末结转230.1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78万元,较上年减少4.62万元。全年公务接待费1.78万元,较上年减少1.32万,减少42%.已响应公交改革上交公车,2017全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做到了厉行节约。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17.42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15.86万元。
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41.26万元。办公费3.73万元,印刷费1.33万元,电费0.84万元,电费3.18万元,邮电费2.11万元,差旅费5.62万元,维修(护)费6.16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1.78万元,委托业务费1.36万元,工会经费3.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万元。
6、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7年底,我单位名下固定资产164.32万元,其中:房屋2880平方米,价值 100.34万元,无公车,办公设备 63.98万元。
7、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住建局为责任单位的重点项目共有1个,为城区提质塑形工程,该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2017年实际完成投资1860万元,因专项资金下拨及工程实际进展情况,项目分期实施。
四、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