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单位情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划、政策,组织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审查和监测。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一类产品注册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九)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南岳区药监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3股1室,分别是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食品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核定编制人数21人,其中:机关编制11个(含行政编制4个,事业编6,工勤编1人),稽查大队核定编制10人。2018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17人,退休人员1人,临聘人员6人,2018年新增1台农残快速检测车,共有执法执勤用车2台。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收入419.48万元,上年结转20.23万元,合计439.72万元。支出420.9万元,结转下年18.82万元。合计439.7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7.7万元,增长45.59%。主要是调整工资标准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收入419.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7.58万元,占收入99.55%,其他收入1.9万元,占收入0.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支出4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85万元,占支出66.25%,项目支出142.05万元,占支出33.7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417.58万元,上年结转20.23万元,合计437.82万元,支出420.9万元,结转下年16.92万元,较2017年增加143.95万元,增长51.98%,主要是调整工资标准及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85万元,占66.25%,项目支出142.05万元,占33.7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20.15万元,占78.95%,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8.7万元,占21.05%,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其中公务用运行维护支出2.5万元,公务接待支出4.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5.93万元,决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2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万元, 全年公务接待费4.17万元,。费用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故此表无数字。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2018年我单位无全区性重点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8.7万元,比2017年增加18.34万元,主要是其他交通费用的增加。
二)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名下固定资产344.66万元,其中:房屋963平方米,价值 209.21万元,公车2台,价值38.9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96.49万元。我单位2018年末无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及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三)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