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我区城、景、乡规划的有关地方性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2、承担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及实施管理的责任;研究全区城乡规划、城市发展战略的宏观政策;
3、承担城、景、乡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核发选址意见书;
4、承担城市规划区内、景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责任,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承担城市规划区内、景区内各项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责任,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各项临时建设工程管理责任,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及乡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建设项目;
7、承担城乡规划设计市场以及城市勘察、工程测量管理的责任;
8、承担各项建设项目的审批后规划管理的责任,查处各类规划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9、承担全区规划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城乡规划科技管理的责任;
10、承担督促、指导各乡(镇)、村规划的编制、报批及实施管理的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12、负责完成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布置的改革任务;
13、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南岳区城乡规划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业务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管理股、法规股、村镇规划股,核定编制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全额事业编制8人,一个所属正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区规划信息服务中心,核定全额事业编制8人,2017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16人,临聘人员4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45.3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25.3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较上年预算增加50.03万元,主要是由于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4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5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门项目支出102.7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规划管理、规委会议、规划公示、乡镇规划事务监管及巡查、城区规划社会监督员方面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6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一致。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0.2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7年底,我单位名下固定资产59.3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49.21万元,家具用具10.14万元。
5.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六、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收入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3.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一般预算拨款支出科目汇总表
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6.一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9.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0.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1.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2.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3.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4.收支预算总表
15.政府采购预算表
1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