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建立全区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核与辐射环境监管以及全区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
(八)负责环境应急和污染事故纠纷处理。
(九)负责全区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全区企事业环境行为信用体系。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负责全区环境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并监督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十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将全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企业,实行目标管理,并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十四)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五)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南岳区环境保护局机关核定编制为11名,其中行政编制为5名(原有其他编制暂予保留)。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正股级领导职数5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人员只出不进。2017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13人,退休人员6人,临聘人员6人,现有执法执勤用车0台。
三、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25.9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00.9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2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门项目支出110.6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等方面。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6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增加4 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环保督察工作及全国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工作等中央专项督察工作开展需要。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7年底,我单位名下固定资产369.2万元,其中房屋269.12平方米,价值6.1万元,公车0台(单位公车2016年11月已调拨区公车平台),办公设备363.1万元。
5.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环保局为责任单位的重点项目共有一个,为兴隆水库水源地治理与保护及水库型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村民搬迁安置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2018年计划投资5969万元。
四、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六、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收入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3.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一般预算拨款支出科目汇总表
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6.一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9.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0.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1.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2.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3.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4.收支预算总表
15.政府采购预算表
1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