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责任;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牵头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责任;承担发展城市公用事业的责任;承担城建监察的责任;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进步的责任;承担牵头推进城镇减排的责任;承担指导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的责任;承担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南岳区住建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4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城乡建设股(加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两挂牌子)。核定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全额事业编制6人,2016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12人,退休人员14人,临聘人员1人,2017年无公务用车。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6.6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76.6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门项目支出7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行业管理、建设工程管理、污水管网维修经费等方面。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4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3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预算减4.9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六、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收入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3.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一般预算拨款支出科目汇总表
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6.一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9.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0.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1.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2.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3.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4.收支预算总表
15.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