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站领导和全体职工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指标任务,现将2017年财务收支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 基本情况
我站现有职工20人(包括退休2人,临时工3人),属于事业单位自收自支,财务独立核算,资金来源于财政差额拨款。本站主要是担负全区的路灯管理及维修、维护、安装工作。
二、收支情况
1、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6892630.8(包括电费、路灯维修费、工程项目经费、社保处退休金、退役士兵安置费、工程车维修费)(其中其他收入1807157.8)
2、支出:7058185.93
①事业支出:7058185.93 (包括付高空作业车)
1、工资及福利支出:1005611.59 (其中包括谁会保障缴费:105286.59)
2、商品和服务支出:5361150.36(其中包括路灯电费2353423.98)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6954.98
4、基本建设支出:289220.00
5、其他支出:195249.00
说明:2017年结转数多2万,因2015年账户处理错误造成,造成2016年结转数多出2万。
2016年衡阳市南岳区路灯管理站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和《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监控和2016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衡财绩〔2017〕129号)文件精神,我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积极部署,不断推进道路照明工程,力争我站的工作主要是围绕照明工程为重点,积极推进路灯建设,加强路灯管理,为城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1、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住建局的工作道路做好,照明工程跟上,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2、继续完善路灯安装和路灯改造工作。对道路进行新装路灯和路灯改造,改善照明设施,方便群众夜间出行。
3、积极做好背街小巷的路灯安装。配合南岳区政府,调查了解尚未装灯的社区、小区和路段,在符合安装条件下,尽快让没有灯的路亮起来,不断扩大路灯覆盖面。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我站为股室单位,下设有财务室、办公室、业务股室、外线班
2.人员编制情况
我站现有职工20人(包括退休2人,临时工3人),属于事业单位自收自支,财务独立核算,资金来源于财政差额拨款。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经南岳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2016年收入预算160.3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0.37万元。
支出预算总计16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9.5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万元);项目支出93.00万元。
(二)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6年收入为689.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8.5万元,其他收入180.7万元。
2016年总支出7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3.8万元,占总支出100%。
(三)2016年支出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站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6年基本支出703.8万元,较上年增加417.5万元,增长145.83%。
工资福利支出10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29%,与上年基本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53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89%,较上年增加197.5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4%,与上年基本持平。
其他支出4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8%。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9万元(公务接待3.8万元,公务用车5.2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评价情况
对照衡财绩〔2017〕129号文件有关规定,我局从预算编制、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和管理等方面对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配置指标
编制数15人,在职人员15人,在编制控制范围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三公经费本年预算数9.26万元,上年预算数3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32%,控制较好。
(二)预算执行指标
2016年支出决算为703.8万元,为全年预算的438.86%,2016年年末结余为13.1万元,资金结转变动率为52.71%,“三公经费”支出9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2.89%,厉行节约成效显著。2016年年初预算160.37万元,年中追加预算528.93万元,剔除政策性追加人员经费因素39.9万元(其中:单位基本工资提标、退休人员养老金提标、增人增资等13.18万元,目标管理考核奖26.72万元),预算控制率为329.82%,主要是因为电费开支未列入预算及新增路灯项目。
(三)预算管理指标
2016年我站预算管理各项指标控制较好。机关运行经费9.2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6年我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预算管理。
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今年,根据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以及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审计等部门的意见,我站对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同时,在财务开支把关方面认真执行相关文件并严格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加强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等各项开支的管理。重点保障机关运转及重点工作的需要,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依法依规公开部门预决算。根据全市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分别于2016年 4月20日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于2017年7月27日公开了2016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社会反响良好,圆满完成了“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按照全市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我站依据《衡阳市财政局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全站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盘安排部署,对所属资产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清查,并进一步规范了资产报废审批程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四)履职效益指标
行政效能方面。我站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规范行文程序,严格行文规则,控制文件规格。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创新会议形式。节约会议成本,严肃会议纪律。简化办事程序,对重大事项实行督查交办制度。推进办事公开,按照政务公开要求。
社会公众满意度方面。继续加大城区主次干道和小街小巷照明设施维修养护力度,确保照明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亮灯率达98%以上。南水路、芙蓉路、水濂路、衡鑫路、衡盛路等路灯安装工程安装路灯344盏,总投资700万元;方广路、连接线夜景观工程沿线房屋建筑夜景观建设200万元;衡山路延伸部分路灯安装工程安装路灯18盏,总投资49万元;龙阴港路灯安装工程安装庭院灯56盏,总投资33万元;古镇三街夜景观工程总投资300万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预算收支情况看:年初预算与部门决算仍存在偏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存在指标之间调剂使用的现象,预算编制、使用需要更加科学、及时。同时,内部控制制度还待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运行成本控制方面还有一定压缩空间,提高机关运行效率方面也尚有上升空间。
五、 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站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局机关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完整,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尽最大可能减少预决算执行差异。
(二)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尽可能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三)强化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资金分配到资金使用全过程,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抓好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确保资金安全,进一步推进廉洁高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