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根据国家、省、市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拟定本区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和实施计划,经区交通运输局审批核定后,组织监督实施。
3、负责对道路客运、货运组织的管理,负责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质运输、紧急物质运输进行有效的组织和指挥。
4、负责道路运输客运货站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道路运输服务、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对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开、停、歇业的年度审验和审批。
5、负责培育和依法管理道路运输市场,负责区内客运班线开、停、歇业及更新的年度审验和审批;负责区际客运班线开、停、歇业及更新的初审;负责对全区客货运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等工作。
6、负责交通安全监督指导、场站建设,负责引导道路运输行业协调发展。
7、负责对汽车、摩托车维修市场的管理,负责三类汽车、摩托车维修经营户开、停、歇业的年度审验和审批。
8、负责城区客运、出租车运输的管理,依法打击非法营运,维持客货运输市场秩序。
9、承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和南岳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目标
1、保障在职人员13 人、临聘协管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1 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
2、严格落实收入目标、、积极创新管理办法。
3、着力防范债务风险、扎实开展“四个专项”检查、规范往来款管理、推行预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