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4-0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8日 10:05 来源: 作者:

2018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南岳区风景名胜资源管理办公室

年度

预算

申请

(万元)

资金总额:111.93万元

 

按收入性质分

按支出性质分

公共财政拨款:111.93万元

政府性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资金:

 

 

基本支出:58.25万元

项目支出: 53.68万元

其他:

 

部门

(单位)职能

概述

1、监督执行《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参与《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监督实施,

2、负责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作考核,协调相关部门切实保护好风景区内的山形地貌、自然风貌、水体、古树名木、珍稀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

3、参与景区内建设项目和村居民建房的选址、定点及规划方案的审查,竣工验收。

4、负责全区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管理、调查、评估和建档,并向相关部门提出保护性意见,采取保护措施,积极参与风景名胜区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专题调研;

5、负责全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协调、申报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工作;

7、负责全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补偿费的审核、管理和发放工作。

8、完成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部门

(单位)绩效

目标

通过预算执行,1、保障风景资源管理办在职人员 9(含自收自支1人,临聘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1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

2、使风景名胜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3、城景乡管理。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具体指标(指标内容、指标值)

基本经费

产出数量指标

保障风景资源管理办在职人员 9(含自收自支1人,临聘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1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

产出质量指标

基本满足在职人员和离退休的正常办公、生活要求。

产出进度指标

在2017年度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风景资源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工资薪金按时发放。

产出成本指标

总成本控制在58.25万元内,其中:在职人员经费52.65万元,公用经费5.6万元,离退休人员经费0万元。

项目经费

产出数量指标

 

产出质量指标

风景名胜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无破坏行为

产出进度指标

按照风景资源办2018年工作计划,完成年内项目组织管理任务,做好各类项目执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类项目按计划有效实施。

产出成本指标

迎国省执法检查及核心景区项目报批经费15万元;城景乡管理经费5万元;LED大屏幕运行费6万元;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费6万元;风景名胜协会会费及刊费7万元;执法车油料及维修费5万元。

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推进促进南岳区经济有序发展。

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社会满意度高。

环境效益指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全区风景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可持续影响指标

体现政策导向,长期保障工作平稳进行。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力争使南岳区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对自然保护区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较好水平。

其他说明的问题

填报人:桂春芳             联系电话:07345675657       填报日期:2017年2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