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参与《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南岳衡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监督实施;
2、参与景区和保护区建设项目和村居民建房的选址、定点及规划方案的审查,竣工验收;
3、协调相关部门切实保护好风景区和保护区内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山形地貌、自然风貌、水体、古树名木、珍稀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
4、负责全区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管理、调查、评估和建档,并向相关部门提出保护性意见和采取保护措施,积极参与风景名胜区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专题调研;
5、负责协调、组织我区申报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工作
6、负责康家垄门票处“LED”大屏幕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7、完成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南岳区风景资源办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办内设股室2个,分别是办公室、业务室,核定全额事业编制人数6人,2016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6人,退休人员1人,抽调人员4人,现有执法执勤用车2台。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部办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84.3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4.32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较上年预算增加0.58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8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门项目支出4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城景乡管理、风景名胜资源管理、风景资源补偿、迎国省执法检查及核心景区项目报批等级方面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2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增加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职能职责增加。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5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六、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收入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3.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一般预算拨款支出科目汇总表
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6.一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9.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0.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1.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2.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3.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4.收支预算总表
15.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