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和《衡阳市南岳区财政局关于对资金量大的单位报送并公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处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国家、省、市风景名胜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湖南省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在中心景区的贯彻执行。
2、负责中心景区内景观景点公共设施、游览设施的维护和建设管理。
3、负责对中心景区内经营单位、经营场所、摊棚摊点的规划布局和综合管理。
4、负责中心景区内各景观景点、旅游公路、游路和景区内楼堂馆所及寺庙的环境卫生监管。
5、负责中心景区内工程建设的监督实施,参与中心景区的规划编制和景观景点的规划设计。
6、负责景区内广告牌的设置和管理。
7、负责轿运业务的监督管理。
8、协助景区内带香拉客、围车围客等违规行为的打击和处理。
9、协助交通、交警部门对小车非法营运的管理和处置。
10、协助抓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
11、承担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我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六个股室:办公室、基础设施建设股、祝融峰管理中队、南天门管理中队、半山亭管理中队、环卫监察中队。
2.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编办核定编制人数49人,截至2017年末,实际在编在岗37人,搬迁安置31人,企业改制安置1人。退休34人。
3.车辆及公车改革情况
我处属事业单位,暂未纳入车改,截至2017年年末,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3辆。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492.9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72.95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万元。支出预算总计49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0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36.8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08万元);项目支出112.91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00.9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万元)。
(二)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为2599.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9.19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6.59万元),事业收入60万元,其他收入680.45万元(主要是区特色办拨景区重点项目建设经费)。年初结转和结余22.2万元。
2017年总支出232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2.86万元,占总支出33.2%,项目经费支出1555.36万元,占总支出的66.8%。年末结转和结余293.62万元。
(三)2017年支出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7年基本支出772.86万元,较上年增加54.66万元,增长7.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63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83%,较上年增长25.6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提标;二是绩效考核奖励标准较上年提高;三是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商品和服务支出61.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9%,与上年基本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2%,较上年增长52.19%,增长的主要原因退职(役)费、退休人员综治考核奖列入此项支出。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系我处为完成景区重点项目建设、旅游秩序管理、环境卫生优化监管等方面工作而发生的支出。景区重点项目建设支出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办配套办公设备置办,景区古道规划、设计、修缮,环天柱峰栈道及观景坪台等配套设施建设,按照全域旅游要求高标准改造景区厕所等方面。旅游秩序管理支出主要用于中心景区轿运服务人员更换设施、摊点经营户的培训和管理。环境卫生优化监管主要用于景区环卫外包费用、枯枝落叶的清理清运、依法依规做好景区第二轮环卫外包招投标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2017年项目支出1555.36万元,比上年增长36.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景区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投入增加、环卫外包范围扩大到山区农村费用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支出29.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7.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8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增长16.86万元,较上年增长58.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满足工作需要,2017年购置一辆皮卡车。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评价情况
对照有关规定,我处从预算编制、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和管理等方面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配置指标
根据编办核定编制人数49人,实际在职人员69人,其中:在编在岗37人,搬迁安置31人,企业改制安置1人。在编在职人员控制率为75.51%。“三公”经费本年预算数24.5万元,上年预算数24.5万元,“三公”经费无变动,控制好。
(二)预算执行指标
2017年支出决算为2328.22万元,为全年预算的472.3%,主要原因是景区环卫外包经费与期中增加的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经费没有进入年初部门预算。2017年年末结余293.62万元,“三公经费”支出29.06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492.95万元,年中追加预算2106.69万元(其中预算内1366.24万元,预算外60万元,结算专户680.45万元),包括政策性追加人员经费因素328.04万元(其中:人员增资经费44.09万元,2016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138.22万元,2016年、2017年黄道吉日值班经费62.56万元,综治考核奖52.53万元,医保铺底金30.64万元)。
(三)预算管理指标
2017年我处预算管理各项指标控制较好。机关运行经费61.7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我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预算管理。
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今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审计等部门的意见,我处对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同时,在财务开支把关方面认真执行相关文件并严格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加强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等各项开支的管理。重点保障机关运转及重点工作的需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依法依规公开部门预决算。根据全区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我处于2017年 4月18日在南岳区党政门户网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于2018年 8 月16日公开了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社会反响良好,圆满完成了“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我处对固定资产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清查,并进一步规范了资产报废审批程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此外,按照区国资办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资产台账的处理工作,规范管理各项国有资产,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四)履职效益指标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围绕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综合目标,我处全处干部职工做到了认真履职、克服困难、坚守岗位,在“百日大会战”、“绿盾行动”、汛期防范、旅游黄金周等重点时段,全处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在旅游秩序管理,环境卫生优化监管,景区古道规划、设计、修缮,环天柱峰栈道及观景坪台等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做得较好。受到了区委、区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广大游客的肯定和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行政效能方面。我处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规范行文程序,严格行文规则,控制文件规格。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创新会议形式。节约会议成本,严肃会议纪律。简化办事程序,对重大事项实行督查交办制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推进办事公开。
社会公众满意度方面。我处工作人员秉承热心服务优良传统,不仅做好本职工作还积极为来岳游客提供救援救助、解难帮困。每逢节假日、黄道吉日免费为游客提供雨衣、茶水等服务。长期以来,来岳游香客及景区村民对景区的卫生环境、旅游管理满意度相当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机关预算收支情况看:年初预算与年底决算仍存在偏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存在指标之间调剂使用的现象,预算编制、下达需要更加科学、及时。同时,内部控制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运行成本控制方面还可进一步提高效率。
五、 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单位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完整,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尽最大可能减少预决算执行差异。
(二)强化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资金分配到资金使用全过程,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抓好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确保资金安全,进一步推进廉洁高效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