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2-06

衡阳市森林公安局南岳分局2017年度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9日 10:32 来源:衡阳市森林公安局南岳分局 作者:

一、单位职能职责

1、行使林区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与打击,维护林区秩序;

2、全区森林防火的预防、实施和扑救指挥;

3、全区麻石资源的管理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南岳区森林分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区编办核定,我局共设4个股室,核定编制14人,2017年末在职人数13人,退休人员5人。

三、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四、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548.2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4.99万元,增长29.53%。主要是调整工资标准及项目建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76.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9.29万元,占96.32%;其他收入17.56万元,占3.6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04万元,占49.64%;项目支出224.30万元,占50.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0.6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0.43万元,增长32.59%。主要是调整工资标准及项目建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5.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4%。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39万元,增加23.7%。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96万元,占48.47%;项目支出224.3万元,占51.5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2.5万元,占91.25%,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8.45万元,占8.75%,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83万元,比2016年增加1.42万元,主要是2016年度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2017年度结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7万元,比2016年减少0.24万元,下降5.7%,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7批次、来宾458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3万元,比2016 年减少4.87万元,降低17.84%。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单位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86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关于重点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无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衡阳市森林公安局南岳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