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履行全区林业行政执法的职责。
2.负责区人民政府授权或委托的所涉及部门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负责对南岳核心景区内建设项目和“一乡一镇”10个村村民建房的监管。
3.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南岳核心景区内的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4.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湖南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大队内设股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法规股、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核定编制人数20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20人,2016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16人,退休人员1人,临聘人员18人,现有公务用车4台,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台,其他公务用车1台。
三、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78.6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78.6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转移支付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较上年预算增加76.83万元,主要是由于工资福利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7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1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门项目支出159.4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林业执法管理与监督方面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0万元,与2017年预算一致。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增加5.0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一台执法车辆的运行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6.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固定资产年初数2,112,522.00元,均为财政拨款支出,其中: 1.办公用房1,033,000.00元、2.执法执勤车辆4台671,676.00、3. 办公家具及用具等407,846.00元。
5.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五、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六、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收入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3.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一般预算拨款支出科目汇总表
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6.一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9.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0.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1.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2.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3.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4.收支预算总表
15.政府采购预算表
1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