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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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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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名称 |
湖南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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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预算 申请 (万元) |
资金总额:402.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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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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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拨款:402.1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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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328.25万元 项目支出:73.9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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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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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单位)职能 概述 |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决议和规定,搞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 2.负责制定管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并负责监督落实。 3.负责区内植树造林、林相改造、植被保护及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生态公益林管理、古树名木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对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风景资源、森林资源、历史遗迹实行管理和保护。 4.负责在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内履行建设、国土、规划、交通、综治五部门所涉及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职责。 5.负责研究拟定全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林业产业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具体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林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区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实施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监督山林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协调山林权属纠纷;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工作;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组织林业科技宣传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建设。 6.负责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内的古建筑、古园林、古墓葬、古遗址、碑碣石刻、历史遗迹的保护;负责山形地貌和道路、旅游设施、交通设施保护;负责景区内水土保持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和自然保护区内规划管理,禁止影响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建(构)筑物。 7.负责辖区内旅游环境综合治理、风景资源保护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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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单位)绩效 目标 |
通过预算执行,1、保障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职人员32 人、离退休人员18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 2、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3、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实现持续增长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指标内容、指标值) |
基本经费 |
产出数量指标 |
保障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职人员32人、离退休人员18 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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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质量指标 |
1.基本满足在职人员和离退休的正常办公、生活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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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进度指标 |
在2017年度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工资薪金按时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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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成本指标 |
总成本控制在328.25万元内,其中:在职人员经费317.39万元,离退休人员经费10.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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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 |
产出数量指标 |
森林防火零发生,森林病虫害防治达100%,无人为破坏自然资源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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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质量指标 |
造林成活率达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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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进度指标 |
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工作计划,完成年内项目组织管理任务,做好各类项目执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类项目按计划有效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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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成本指标 |
全年计划项目总成本73.94万元,其中: 非税收入征收成本费用6.32万元;综治牵头单位工作经费5万元;执法车辆油料及维修2.5万元;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落实工作经费5万元;自然保护区管理经费5万元;古树名木保护经费8万元;执法检查工作经费7万元;松材线虫病检验检疫经费6万元森林防火牵头单位工作经费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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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通过项目的实施,推进促进南岳区经济有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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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社会满意度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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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效益指标 |
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力指导全区生态复绿,环境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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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体现政策导向,长期保障工作平稳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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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通过项目的实施,力争使南岳区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对自然保护区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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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的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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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李凤云 联系电话:07345662242 填报日期:2017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