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相关文件,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总额标准为67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180元/人、财政补助490元/人)。按照岳政发[2017]11号文件规定,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个人参保政府全额资助政策,9月份区扶贫办新核定建档立卡户贫困户名单,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2人(年初未参保缴费),其个人参保费按筹资全额标准670元/人,共计14740元,已由财政扶贫资金全额资助进行参保缴费登记;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7人(年初已自缴参保),其个人参保费按居民自缴标准160元/人(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180元/人,其中居民自缴160元/人、区政府资助减免20元/人),共计4320元,已由财政扶贫资金资助100%退返到贫困户个人手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较一般居民提高10%、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等健康扶贫“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
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现将2018年下半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医保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参保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敬请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对该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南岳区监督举报电话0734-5672026;
南岳区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734-5681633
地址:南岳区云峰路7号
欢迎广大城乡居民群众积极监督,如发现情况请拨打电话,此公示监督电话长期有效。
附:1、南岳区城乡医保2018年下半年度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名单
2、南岳区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解决2018年下半年度精准扶贫新增建档立卡户个人参保费的请示
3、2018年下半年度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费进账单(1.906万元)
南岳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