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承担本辖区城乡居民医保的业务管理、指导和经办服务。具体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的业务管理,执行城乡居民医保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落实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审核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经费,承办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管理;确定协议医疗机构,承担协议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协议服务;负责对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站的业务管理与指导。
二、单位基本情况
南岳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是区人社局的下属独立核算的副科级单位,内设科室三科,即行政综合科、审核兑付科、稽查综合科(信息系统数据中心);根据编办核定,核定编制人数6人,2017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5人(其中:4人属全额拨款的参公编制,1人工勤编),空编1人,临聘人员5人;我中心现有公务用车0台。
三、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1.8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1.81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较上年预算增加19.83万元,主要是由于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工伤保险、医保铺底等人员经费纳入单位预算。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门项目支出21.4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网络数据系统使用及维护费、基金管理经费、宣传资料、办证经费等项目经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1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预算漏记公用经费,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0。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增加0.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机构合并,业务量加大,管理、服务成本增加,因此“三公”经费预算增加。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我中心无车辆,无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5.本年度我中心无重点项目预算。
五、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六、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收入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3.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一般预算拨款支出科目汇总表
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6.一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9.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0.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1.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2.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3.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4.收支预算总表
15.政府采购预算表
1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