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南岳区救助管理站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6人,属于事业单位。
本部门主要职责为:负责城市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精神病人的救助管理。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全年总收入296.1万元
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有251.52万元;
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有15万元;
列入“其他收入”的有29.58万元。
全年总支出227.58万元
1、事业支出-基本支出52.23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5.50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73万元
2、事业支出-项目支出175.35万元。
(二)本年收支结余情况
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6.76万元,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05.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98.23万元,其他资金结转7.05万元。
(三)财政拨款指标核对情况
2017年财政应返还额度105.67万元,与财政国库核对元误。
(四)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2017年我站盘亏处置固定资产5.02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净值为28.79万元。
本单位没有超过五十万以上的通用设备,拥有工作用车一台,用于巡逻和遣送流浪乞讨人员。
(五)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我站公务用车维护费为3.0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费用为2.28万元,公务接待人次为76次共463人,工作用车一台。
(六)政府采购
2017年度政府采购金额为28.92万元,主要为采购办公设备、工程、购买专业服务支出。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