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9-06

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7日 15:35 来源:南岳区民政局 作者:

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民政局编制人数19人,实有人数13人,属于行政单位。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区民政方面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救灾减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救灾减灾政策,查核、掌握、上报灾情;管理、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和指导救灾捐助工作;组织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检查、监督救灾款物使用情况;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居民危房改造。
(三)负责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实施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协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审批、动态管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管理、拨付低保资金并监督使用;检查、督促基层单位的低保工作;负责困难户的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及其他特殊救助对象的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四)承担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
(五)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申报、褒扬革命烈士,发放、落实义务兵、复员退伍军人等各类优抚对象的各种优抚抚恤补助经费,办理评残、提残、补证等的呈报和“双定”提标、扩面工作,管理烈士纪念物;指导区光荣院等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开展双拥创建工作,协调处理军地、军民之间的矛盾和问题,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审查、申报老区经济开发项目,管理和使用好老区开发资金,承办区老区经济开发促进会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伍义务兵、转业和退休士官、复员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开发工作。
(七)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拟订城乡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拟定区本级行政区划规划、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区乡镇及其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 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与邻县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日常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九)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区级福利机构和福利企业的初审申报工作。指导区社会福利院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拟订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和实施办法,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计划,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管理和使用好福利资金,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并指导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
(十一)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区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工作。
(十二)贯彻实施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区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和殡葬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民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正确使用和管理好民政事业经费,监督全区民政经费的使用。
(十四)协调老龄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起草老龄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编制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区、乡、村各级老年机构工作;负责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和高龄老人长寿补助的管理和发放。
(十五)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全年总收入2311.62万 

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有1111.27万元; 

列入“其他收入”的有1200.35元。 

全年总支出2670.19万 

1、基本支出585.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429.46万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5.72万元。 

2、项目支出2085.01万元。 

(二)本年收支结余情况 

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510.61万元,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2152.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1412.23万元,其他资金结转739.81万元。 

(三)财政拨款指标核对情况 

2017年财政应返还额度2078.02万元,与财政国库核对元误。 

(四)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2017年我局购置固定资产17.91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净值为9227791.63元。

    本单位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本单位实行了公车改革没有使用的公务用车,也没有其他特殊车辆 

(五)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我局公务用车维护费为0元,公务接待费用为106762.3元,全年接到批次73次,接待人数为627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履行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5.4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费、委托业务费等。 

2、2017年度政府采购金额为125.48万元,主要为采购办公设备、工程、购买专业服务支出。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2017年,南岳区民政局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评分内容和指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民政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