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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南岳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2日 10:54 来源:南岳区福利院 作者:

衡阳市南岳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区民政方面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救灾减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救灾减灾政策,查核、掌握、上报灾情;管理、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和指导救灾捐助工作;组织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检查、监督救灾款物使用情况;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居民危房改造。
(三)负责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实施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协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审批、动态管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管理、拨付低保资金并监督使用;检查、督促基层单位的低保工作;负责困难户的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及其他特殊救助对象的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四)承担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
(五)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申报、褒扬革命烈士,发放、落实义务兵、复员退伍军人等各类优抚对象的各种优抚抚恤补助经费,办理评残、提残、补证等的呈报和“双定”提标、扩面工作,管理烈士纪念物;指导区光荣院等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开展双拥创建工作,协调处理军地、军民之间的矛盾和问题,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审查、申报老区经济开发项目,管理和使用好老区开发资金,承办区老区经济开发促进会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伍义务兵、转业和退休士官、复员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开发工作。
(七)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拟订城乡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拟定区本级行政区划规划、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区乡镇及其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与邻县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日常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九)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区级福利机构和福利企业的初审申报工作。指导区社会福利院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拟订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和实施办法,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计划,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管理和使用好福利资金,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并指导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
(十一)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区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工作。
(十二)贯彻实施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区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和殡葬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民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正确使用和管理好民政事业经费,监督全区民政经费的使用。
(十四)协调老龄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起草老龄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编制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区、乡、村各级老年机构工作;负责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和高龄老人长寿补助的管理和发放。
(十五)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民政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4 个,分别是办公室(加挂财务股、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加挂南岳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南岳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救灾减灾和社会福利股(加挂南岳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站、南岳区慈善总会办公室)、优抚安置股(加挂南岳区革命老根据地开发建设办公室、南岳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另有南岳区老年人服务中心和南岳区社会救助管理中心二级机构,核定编制人数 17 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全额事业编制12人,差额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2017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13人,退休人员40人(本单位退休6人,军转退休29人,志愿兵退休2人,代管退休3人),临聘人员5人,现有公务用车0台,其中定向保障车辆0台,接待调研用车0台,执法执勤用车0台,其他公务用车0台。 

三、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84.1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84.1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转移支付拨款48.9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8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8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门项目支出341.3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老年福利、拥军优属、老龄事务、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五保方面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2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 固定资产信息,单位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已进行了公车改革没有公务用车。

4.全区性重点项目云鹤养护楼建设绩效目标预计2018年大楼整体完工。

五、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六、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收入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3.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一般预算拨款支出科目汇总表 

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6.一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9.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0.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1.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2.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3.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4.收支预算总表 

15.政府采购预算表

民政局-预算公开表.xls

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doc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代管退休人员工资).doc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带病回乡及参战退役).doc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基本养老服务).doc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基层老年协会补助经费).doc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老年体协工作经费)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农户住房和灾后基本生活救助保险).doc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退役士兵及一二级士官一次性补助).doc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无军籍职工生活费).doc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五保户生活补助及家庭走访).doc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拥军优属及八一慰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