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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0日 15:39 来源:衡阳新闻网 作者:

 

南岳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南岳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是于2001年10月成立。单位办公场所位于南岳区西街128号。单位定编8名,现有职工11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人员7名,自收自支编制人员2名,外单位抽调人员2

二、基本职能

南岳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南岳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职能职责为:负责按照上级制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基金征缴和支出审核;负责编制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基金预算;负责监测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拟定对策建议;组织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统筹与上缴调剂金;编制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组织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组织全区联网数据上报;组织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稽核、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管理规范,健全考核评估机制,管理定点服务机构;指定经办机构岗位设置规范、工作人员任职资格标准以及业务培训规划(计划)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并实施;组织全区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面伤残军人等特殊人员医疗费统筹经办工作;征收、统筹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革面伤残军人统筹医疗费;经办相关各类人员的待遇支付;负责对各项基金、资金管理、稽核和审计;监督检查考核定点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承担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其他经办业务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概况

   南岳区医保中心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35.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72万元。

    2017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42.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7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7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1.2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我中心无车辆,无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六、本中心无重点项目。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医疗保险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本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 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医疗保险专项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及药店的稽核和管理工作等支出。

(二)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我中心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我中心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 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9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等。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中心无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7年决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