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南岳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南岳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职能职责为:负责按照上级制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基金征缴和支出审核;负责编制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基金预算;负责监测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拟定对策建议;组织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统筹与上缴调剂金;编制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组织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组织全区联网数据上报;组织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稽核、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管理规范,健全考核评估机制,管理定点服务机构;指定经办机构岗位设置规范、工作人员任职资格标准以及业务培训规划(计划)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并实施;组织全区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面伤残军人等特殊人员医疗费统筹经办工作;征收、统筹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革面伤残军人统筹医疗费;经办相关各类人员的待遇支付;负责对各项基金、资金管理、稽核和审计;监督检查考核定点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承担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其他经办业务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南岳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中心核定编制人数8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7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人,2017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7人,临聘人员2人。
三、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3.7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3.74万元。 。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门项目支出17.7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6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中心无车辆,无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4.本中心无重点项目。
五、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六、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收入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3.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一般预算拨款支出科目汇总表
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6.一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9.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0.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1.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2.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3.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4.收支预算总表
15.政府采购预算表
1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