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职能职责
负责按照上级制定的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规程和操作规范落实经办工作,推进经办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组织全区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基金征缴和支出审核;负责编制全区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基金预算;负责监测全区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拟定对策建议;组织实施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统筹与上缴调剂金;编制全区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组织全区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组织全区联网数据上报;组织实施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稽核、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执行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管理规范,健全考核评估机制,管理定点服务机构;制定经办机构岗位设置规范、工作人员任职资格标准以及业务培训规划(计划)、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并实施;组织全区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人群医疗费统筹经办工作;征收、筹集全区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统筹医疗费;经办相关各类人员的待遇支付。负责对各项基金、资金的管理、稽核和审计;监督检查考核定点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承担全区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其他经办业务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南岳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核定编制人数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7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人,2016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9人,退休人员0人,临聘人员1人,外单位抽调人员2人,现有公务用车0台,其中定向保障车辆0台,接待调研用车0台,执法执勤用车0台,其他公务用车0台。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上年度结转和结余43.34万元,收入113.23万元,支出118.8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7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总收入113.23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23万元。2015年收入97.4万元,2016年收入较上年增加15.83万元,收入增加16%。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总支出118.84万元,含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84万元(人员经费63.01万元、公用经费55.83万元)。2015年支出101.96万元,2016年支出较上年增加了16.88万元,支出增加16%,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度结转和结余43.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37.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51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5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1.66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2015年减少0.1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2016年度南岳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6年度南岳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55.83万元,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行,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