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负责按照上级制定的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规程和操作规范落实经办工作,推进经办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组织全区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基金征缴和支出审核;负责编制全区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基金预算;负责监测全区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拟定对策建议;组织实施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统筹与上缴调剂金;编制全区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组织全区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组织全区联网数据上报;组织实施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稽核、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执行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管理规范,健全考核评估机制,管理定点服务机构;制定经办机构岗位设置规范、工作人员任职资格标准以及业务培训规划(计划)、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并实施;组织全区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人群医疗费统筹经办工作;征收、筹集全区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统筹医疗费;经办相关各类人员的待遇支付。负责对各项基金、资金的管理、稽核和审计;监督检查考核定点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承担全区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其他经办业务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南岳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核定编制人数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7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人,2016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9人,退休人员0人,临聘人员1人,外单位抽调人员2人,现有公务用车0台,其中定向保障车辆0台,接待调研用车0台,执法执勤用车0台,其他公务用车0台。
三、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 62.5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1.9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转移支付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56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较上年预算减少8.75万元,主要是由于去年11月份新进人员工资没有增加进来,所以没有预算新进人员工资。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门项目支出26.5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任务方面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08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 。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六、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收入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3.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一般预算拨款支出科目汇总表
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6.一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9.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0.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1.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2.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3.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4.收支预算总表
15.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