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日前,南岳镇金月社区兴隆村南山坳至西岭6公里处路段,一辆湘D重型仓栅式货车在下坡时因驾驶员蒋某操作不当,货车侧翻滚下高坡撞向村民老旷的房子,老旷家房屋的后墙被撞出一个大窟窿。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只是驾驶员蒋某轻微受伤,但货车严重损毁,老旷家的房屋也被撞得多处开裂。
经交警大队认定,货车车主蒋某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由于货车损毁严重无法修复且只买了交强险,货车被滞留在现场,车主一直都没有将事故车辆移走,对老旷家的房屋及财产损失也是怠于赔偿。
(南岳司法所协助老旷提交法律援助申请材料)
事发后,因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村民老旷求助于南岳区法援中心,请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经与金月社区居委会核实,老旷的妻子患有癌症需要常年吃药,女儿为精神二级残疾,老旷年事已高劳动能力薄弱,受损的民房是老旷赖以生存的唯一住房。对于如此特殊的家庭,南岳法援中心当即受理了老旷的法律援助申请,并为其指派了两名法律援助律师。法援律师会见了受援人,询问老旷并了解其想法后,前往老旷家的事故现场进行查证,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形成了初步的援助思路。
(法援中心刘主任带队去老旷家查看事故现场)
下一步,南岳法援中心的两位指派法援律师将尽快整理好诉讼材料,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状,尽量降低受援人老旷诉讼的经济和时间成本,申请缓交、免交诉讼费,同时最大限度地为老旷争取合法权益,急民所需,保障“居者有其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