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4-02

2017年南岳区法院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1日 16:03 来源:衡阳市电子政务办 作者:

南岳区人民法院2017年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职能: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2、职责:通过审判活动,惩治一切犯罪分子,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二、单位基本情况

南岳区人民法院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院内设股室 9个,分别是政工室、办公室、民一庭、民二庭、刑事、行政庭、执行局、立案信访局、法警大队、审管办。核定编制人数38人,2017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34人,退休人员 7 人,临聘人员  15人,现有公务用车3台,执法执勤用车 3台。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8张附后。

四、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307.05万元,本年总收入1727.78万元,本年总支出1911.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3.75万元。具体情况:

12017年总收入1727.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2.63元,占总收入92%,其他收入135.15万元,占总收入的8%

1)、财政拨款收入1592.6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30.7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8%;住房保障支出20.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5%

2)、其他收入135.15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00万元,占其他收入的74%;其他支出35.15万元,占其他收入的26%。。

22017年总支出191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7.87万元,占总支出的51%;项目支出933.21万元,占总支出的49%

1)、基本支出977.87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80.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住房保障支出2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其他支出35.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

2)、项目支出933.21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33.2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842.72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列支具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74.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7.27万元、津贴补贴86.48万元、奖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3.2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6.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9.89万元、印刷费12.24万元、水费2.02万元、电费17.83万元、邮电费14.51万元、差旅费35.49万元、维修(护)费6.78万元、租赁费1.93万元、物业管理费18.65万元、培训费8.83万元、公务接待费1.93万元、被装购置费12.77万元、专用燃料费8万元、劳务费8.68万元、工会经费18.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8.2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16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38.42万元、住房公积金20.3万元、退职(役)费0.45万元、生活补助2.69万元、奖励金16.8万元。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未购置公务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列支5.36万元。

3、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列支1.93万元,共计公务接待批次39次,186人。

(四)、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76.2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76.28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五)、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办公设备、购买社会服务,本年政府采购无。

                                               南岳区人民法院

                                                      2018821

 

2017年南岳区法院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