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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0日 18:01 来源:衡阳市电子政务办 作者:

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为正科级单位,下辖10个业务单位、3个派出所、2个监管场所。2017年12月,我局共有正式民警96人,辅警107人。

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部门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

(二)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三)抓好全区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四)组织全区公安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组织全区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组织全区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置重大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八)做好全区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管辖区域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管辖区域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十)组织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工作;做好区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全区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二)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全区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平安城市建设。

(十四)组织指挥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五)分析全区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组织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干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

(十六)组织全区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督察;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十七)承办全区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管理分配全区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十八)管理全区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九)承办区政府禁毒委员会、打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三、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5786.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5.22万元、其他收入2321.04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667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305.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6.7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38.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44万元、农林水支出5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462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29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6.74万元、农林水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44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支出合计:76.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22万元、公务接待费16.94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相比减少114.29万元,同比减少60%。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支出合计:1972.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9.51万元、公用经费192.8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

                                                                                                    2018年8月10

公安局分局2017年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