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区政府参控股企业国有股权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区属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和财务总监,负责监事会和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区属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对财政或其他部门划拨到区属国有企业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与产权(股权)招商引资。
(三)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结合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产权登记,负责对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等事项及收入的监管。
(四)组织实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价,管理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和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调配。
(五)负责职责范围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六)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南岳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属于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编办核定内设二个股室:综合股、行政事业资产股。核定编制人数6人,全额事业编制6人,现有工作人员5人。
三、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2.19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2.19 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45.05 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较上年预算增加17.14 万元,主要是增加工资福利支出经费。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2.1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门项目支出13.58 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系统维护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等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60万元,于2017年预算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22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六、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收入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3.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一般预算拨款支出科目汇总表
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6.一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9.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0.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1.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2.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3.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4.收支预算总表
15.政府采购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