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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岳区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1日 16:28 来源:衡阳市电子政务办 作者: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不同业务。我院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侦查局(副科)、法警大队(副科)、侦查监督股、公诉股、监所股、民事行政检察股、预防职务犯罪股、控告申诉股、案件管理中心、政工室(副科)、办公室11个内设机构。我单位政法专项编制28个,实有在编人员27人,离退休人员6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本年收入合计551.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5.6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008.8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4.42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003.04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235.31万元;②项目支出767.73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本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7.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为9.71万元,公务接待费7.87万元。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本年人员经费支出235.31万元.

                                                                                                         2018821

 

南岳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