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设置
南岳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区人民政府办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二人,年末实有人数一人。
(二)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金融领域有关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全省金融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加强全省金融行业服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2、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宏观金融形势和全省金融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省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3、组织协调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整顿和规范全省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4、指导和推动全区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
5、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安全区创建,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有关监管工作;指导地方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基金的设立和发展工作。
7、负责组织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含机构准入和市场退出),对小额贷款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及高管层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牵头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并实施全程监管。
8、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关于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总计21.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8万元;支出总计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万元,均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末结转结余4.59万元。
基本支出1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万元(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9.04万元(包含办公费、印刷费、租赁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2万元(包含生活补助费),其他资本性支出2.34万元(包含办公设备购置费)。
(二)关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万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恒丰银行考察组发生的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