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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纪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7日 17:39 来源:衡阳市电子政务办 作者:
  南岳区纪委 2017 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机关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3、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南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中共南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岳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内设51所,分别是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审理室、纪检监察室,财务监察所,核定编制人数23人(不含县级领导),其中:行政编制10人,全额事业编制(含工勤编制)13人。因监察体制改革,年末编制调整为4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全额事业编制(含工勤编制)26人,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21人(20175月份区委巡察办成立但年内暂未独立核算,合并在纪委账套中核算,巡察办核定编制数5人,其中:行政编1人,全额事业编4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2017年收入完成503万元,比2016439.74万元增加63.26万元,增长14.39%。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经费增加。

2、支出情况:2017年支出完成511.70万元,比2016471.02万元增加40.68万元,增长8.64%。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经费增加。按用途分为:基本支出329.20万元、项目支出182.5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分为:1〉工资福利支出277.97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83.87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89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10.97万元。

3、结余情况:上年结余11.4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8.70万元,累计结余2.79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50.07万元。

2、“三公经费”:18.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20172台办案执法车运行维护费7.98万元;公务接待费10.45万元,接待89批次,接待654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县、市、区来我单位学习指导工作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8万元;公务接待费10.45万元。

3、会议费:2017年会议费开支6.65万元,比20168.36万元减少1.71万元。

4、培训费:2017年培训费开支5.33万元,比20166.31万元减少0.98万元。

5、政府采购:2017年设备购置全部按政府采购政策办理,共办理办公设备采购10.97万元。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公务用2台,均为办案执法用车。

7、绩效评价说明:今年以来,区纪委共查办或指导查办案件47件,立案47起,结案率100%,同比去年增长-6.5%,给予党政纪处分42人,涉及科级干部21人,其中开除党籍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诫勉谈话1人,建议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5人。全年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4人次,占比73.55%;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0人次,占比19.35%;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8人次,占比5.1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人次,占比1.94%。收缴涉案金额共260540元,挽回经济损失共604583.61元。此外,调查核实信访件12件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六、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

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