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金月中心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根据岳教体局[2007]6号文件精神,成立南岳区金月中心学校,负责金月、新村、烧田、衡岳等小学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区教育体育局二级机构。
一、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教育管理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区教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收支情况
1、2016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5416.11万元,收入1264.77万元,收入1264.77万元,支出1315.8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65.01万元。
2、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5412.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8.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6.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5364.94万元。
3、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4、“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4万元。
南岳区金月中心学校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