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开展有关宣传活动。
2.负责对全区文化市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3.负责对演出市场、娱乐市场、音像市场、艺术品市场、经营性文化艺术培训市场、网吧及网络文化市场等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并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
4.负责对体育市场的管理。
二、单位基本情况
南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是差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核定编制人数7人,其中:全额参公事业编制 3人,差额参公事业编制 4人,2018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 7人,无公务用车。
三、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南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49.1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 49.1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 万元,转移支付拨款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0万元,经营收入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较上年预算增加 16.85万元,主要是由于工资福利支出和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增长。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8年预算数31.69万元,增加13.58万元,同比增长75%;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11万元,增加2万元,同比增长22.22%。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49.1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5 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门项目支出 11 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文化市场执法检查 。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9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24 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其他交通费用的核减。 。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相比减少1.53万元,主要是其他交通费用的核减。 。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