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和《衡阳市市财政局关于对资金量大的单位报送并公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的通知》(衡财绩〔2017〕12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全区文物、博物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的管理。
(2)、负责审核、申报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协助历史文化村镇、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研究提出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周围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审批权限内不可移动文物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3)、负责审核或审批权限内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或者维修项目;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工程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
(4)、负责审核文物维修设计、施工单位资格和个人资质。
(5)、负责权限内不可移动文物改变用途审批及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审批。
(6)、负责权限内不可移动文物的迁移、拆除审批和拍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7)、负责辖区内城乡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研究提出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意见。
(8)、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博物馆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博物馆之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国有馆藏文物的征集、登编、建档、保管、修复工作;负责馆藏文物鉴定、调拨和交换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博物馆建设。
(9)、负责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业人才的培训;组织文物、博物馆方面的科学研究和科技保护工作。
(10)、负责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文物库房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技防工作。
(11)、负责流散文物的监管。
(12)、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13)、检查、监督、指导南岳庙、南岳忠烈祠、南岳衡山博物馆、邺侯书院的文物保护、利用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园林绿化、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旅游环境综合治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14)、负责对全区文物、博物馆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5)、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衡阳市南岳区文物局为区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加挂宣传教育股牌子)、文物保护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博物馆股、执法督察股(加挂文物执法队牌子)。下设南岳大庙管理所、南岳忠烈祠管理所(加挂南岳忠烈祠抗战烈士陈列馆牌子)2个副科级机构和南岳衡山博物馆(加挂南岳区文物研究与交流鉴定中心牌子)1个股级机构。
2.人员编制情况
截至2017年末,区文物局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7名,2017年末实际在编在岗60人,退休人员29人。
3.区文物局已纳入车改,现有公车0台,发车改补助19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预算拨款793.3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53.38万元,转移支付拨款31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5万元。
支出预算总计79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99.7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93万元);项目支出454.48.00万元。
(二)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为2680.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7.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7.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58.77万元(忠烈祠土地划拨款650万元),其他收入92.51万元(2017年南岳庙千僧锅收入以及御书楼租金收入)。
2017年总支出278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5.58万元,占总支出35%,;项目经费支出1812.8万元,占总支出的65%。
(三)2017年支出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7年基本支出975.58万元,较上年增加122万元,增长14.29%。
工资福利支出671.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9%,较上年增长26.7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提标;二是绩效考核奖励标准较上年提高;三是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192.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73%,较上年下降47.06 %。主要原因是2016年全区改革公务用车制度,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有效降低了公务用车行政成本。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4%,较上年增加176.3%。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以及医疗费的缴费增加。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系我局为完成南岳区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园林绿化、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旅游环境综合治理等日常管理工作。2017年项目支出1812.8万元,比上年增长98.48%。主要原因是很多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在全区性专项经费中追加安排,2017年顺利完成忠烈祠6户拆迁工作,解决了多年来我局想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以及南岳大庙东西长廊以及忠烈祠陈列馆维修项目的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本年度合计支出14.75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6.36,比上年减少1.61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评价情况
我局从预算编制、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和管理等方面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配置指标
编制数67人,在职人员60人,在编制控制范围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9.55%。三公经费本年预算数14.75万元,上年预算数16.3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61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9.84%,控制较好。
(二)预算执行指标
2017年支出决算为2788.65万元,为全年预算的97.22%,预算完成较好,2017年年末结余为30.21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率为21.74%,“三公经费”支出14.75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9.84%,厉行节约成效显著。2016年年初预算793.38万元,预算控制率为96.24%。
(三)预算管理指标
2017年我局预算管理各项指标控制较好。行政运行经费470.7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37.96万元,上升41.4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临聘人员的增加以及禁炮经费的增加;二是因一部分机关运行经费未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反映。由于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1186.88万元,因而在其他收入中列支的运行经费也相应增加。政府采购预算数229.88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202.34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88.02%。2017年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预算管理。
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今年,根据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以及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审计等部门的意见,我局对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同时,在财务开支把关方面认真执行相关文件并严格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加强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等各项开支的管理。重点保障机关运转及重点工作的需要,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依法依规公开部门预决算。根据全区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分别于2017年 2月14日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于2018年 8 月17日公开了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社会反响良好,圆满完成了“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按照全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对全局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盘安排部署,对局机关所属资产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清查,并进一步规范了资产报废审批程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此外,按照全区公车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认真做好取消车辆的移交及相关资产台账的处理工作,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四)履职效益指标
通过推进文物保护重点项目建设,极大地提升了南岳区经济实力,取得了极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行政效能方面,2017年,在我局的精心组织、管理下,通过实施文物保护规划、文物保护方案项目,使文物与当地的人文景观、自然景观有机结合,提高了游客接待量,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通过实施文物保护单位、珍贵文物修护工程,保护了一批濒危文物;通过博物馆陈列展,丰富、满足人民的精神文明生活,发挥了文物的历史教育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社会公众满意度方面。2017年,我局各项工作得到区政府充分肯定,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开展文物保护工作。通过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支出,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从而有利于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与当地经济结构的调整;通过文物内含的传统文化,教育、影响人民大众;通过营造的文化氛围,促进社区文化环境的提升;最后通过文化景观、传统建筑的保护达到可持续影响的效益。将在“不改变原状的原则”情况下,使得全区文物恢复昔日的风采。并进一步促进南岳全域旅游的发展,达到“文物本体保护好、环境整治好、内涵展示好、功能完善好、群众文化生活改善好”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机关预算收支情况看:年初预算与部门决算仍存在偏差,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存在指标之间调剂使用的现象,预算编制、下达需要更加科学、及时。同时,内部控制制度还待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运行成本控制方面还有一定压缩空间,提高机关运行效率方面也尚有上升空间.
五、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局机关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完整,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尽最大可能减少预决算执行差异。
(二)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尽可能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三)强化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资金分配到资金使用全过程,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抓好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确保资金安全,进一步推进廉洁高效政府建设。
(四)加强单位与当地财政的联系沟通,确保项目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五)根据项目工程量合理确定合同工期,考虑各种因素对工期的影响,并在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工期违约责任,增强项目施工单位的责任心;加强与南岳区政府的沟通,提高当地群众文物保护的意识,促进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加强对施工的监管,避免施工单位原因延误工期。
(六)进一步健全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强化文物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同时探索完善文物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增强为文物保护提供持续的资金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