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4-02

南岳区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8日 15:45 来源: 作者: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中共南岳区委政法委员会为一个机构、五块牌子(政法委、综治办、610办、维稳办、国安办)。主要工作职能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为。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处理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对政法部门的领导。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政法干部队伍。配合纪检部门查办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纪案件。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南岳区委政法委员是全额拨款党委行政机关,根据编办核定,我委核定编制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全额事业编制11人,2016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12人,退休人员5人,借调人员3 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01.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01.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转移支付拨款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较上年预算减少11.0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门项目支出10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政法综治维稳和反邪、国安方面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5.66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减少1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六、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收入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3.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一般预算拨款支出科目汇总表

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6.一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9.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0.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1.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2.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3.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4.收支预算总表

15.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公开表_(124)政法委.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