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南岳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
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南岳镇人民政府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镇内设一办五中心共6个机构,分别是:1、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旅游工作办公室牌子)。2、农业服务中心,3、规划建设服务中心,4、民生保障服务中心,5、社会治理服务中心,6、文化服务中心。其中“五中心”均为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整合原事业站所的职能职责,业务上接受区直部门指导,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人数5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全额事业编制30人, 2016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 50人,退休人员12人,临聘人员5人,现有公务用车1台,其中其他公务用车1台。
三、2016年度公开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四、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单位总收入为2592.89万元,总支出为2520.1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82.2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55.07万元。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支出为21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4.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00万元,农林水支出1319.8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0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0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基本支出为64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9.58万元;公用经费144.32万元。
(四)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总支出为37.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3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1.43万元,公务接待费23.58万元,与2015相比减少 1.49万元。
五、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