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按照《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2013〕29号)规定,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对扶贫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镇财政所对2018年实施的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我评价。同时报区财政局监督股对我镇的扶贫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开。
附件: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2018年南岳镇人民政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级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绩效自评
2018年南岳镇人民政府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三化建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