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和土地等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区本级概算审查管理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落实“一带一部”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区域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制定并统筹促进区内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七)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统筹全区服务业发展与改革,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研究协调解决扩大居民消费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规划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协调社会领域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推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消费品、原材料、装备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十二)负责能源规划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衔接。负责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或核报能源投资项目。提出区财政性能源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建议意见。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经济保障要素的运行。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拟订全区价格改革方案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组织起草有关价格收费政策。承担区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承担价格监测、市场价格形势分析和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四)牵头组织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研究拟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会同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有关粮食宏观调控和物资储备的发展战略、政策,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粮食流通、物资储备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管理全区粮食、棉花、食糖和食用油储备,负责在岳地方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全区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区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拟订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有关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七)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引进国内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科普计划。统筹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八)拟订全区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区级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区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编制区级重大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十九)牵头区级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金融结合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和区域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拟订全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内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国内外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项、基金项目等推荐工作。
(二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集聚、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统筹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十二)拟订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区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改造结合。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
(二十三)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政策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全民创业。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改革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十四)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承担通信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全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负责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数字产业的发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相关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十五)负责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集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集聚、优化升级和企业集群发展。负责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内区域合作、国际产能合作。配合推进先进制造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二十六)在区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财经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全区经济领域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统筹协调预算安排和执行。组织分析全区经济形势,为区委决策提供建议。组织开展全区财经工作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财经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七)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关工作。
(二十八)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防动员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政策理论和重大问题研究,组织起草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军事设施保护规范性文件。协同开展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军事设施保护宣传教育。
(二十九)承担国防动员综合协调、建设规划、督导落实等工作,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三十)牵头拟订全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防动员计划、国防动员实施预案,组织指导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
(三十一)负责对接落实动员需求,检查督导全区国防动员准备任务落实,协调推进全区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协同军事机关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
(三十二)指导开展全区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和核查。根据政府授权,协调实施国防动员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有关工作。
(三十三)协调推进网络信息、科技、装备和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以及新型领域等国防动员力量建设。协调推进全区国防动员领域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三十四)统筹协调行业部门推进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和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组织训练演练,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三十五)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通信警报和信息化、疏散体系建设。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三十六)指导协调全区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管理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相关经费和资产。
(三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省、市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三十八)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三十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人口、经济、农业、旅游等重大区情区力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十)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本行政区域内基本统计数据。
(四十一)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等本行政区域内基本统计数据。
(四十二)组织实施城乡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农业产量、农业中间消耗、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等国家抽样调查,采购经理调查、小微企业跟踪调查、服务消费调查及其他企业类调查,农村防返贫监测、城乡社会经济、旅游发展情况等专项调查。组织开展各类符合区情民意的抽样调查和普查。
(四十三)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和协调全区包括驻岳单位的统计工作。
(四十四)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四十五)依法审查或者备案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四十六)建立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及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四十七)检查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和单位统计基础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学会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统计机构和部门(含乡镇、街道)及人员进行考核和奖励。协助上级统计部门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四十八)组织协调全区民意调查和普查工作。承担《统计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十九)负责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五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 11 个: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规划股(国民经济动员股)、固定资产投资股、价格和收费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科技发展股、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股、工贸农业社会统计股、统合核算和调查普查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702.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3.22万元,增长1.31%,主要是因为机构合并,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702.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2.84万元,占98.8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9.57万元,占1.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70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97万元,占43.00%;项目支出970.44万元,占57.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82.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2.63万元,增长13.23%,主要是因为机构合并,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82.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2.63万元,增长13.23%,主要是因为机构合并,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82.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36.06 万元,占比 43.74%;科学技术支出(类)149.93 万元,占比 8.90%;文化旅游和体育传媒支出(类)379万元,占比22.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24.40 万元,占比7.39%;卫生健康支出(类)44.38万元,占比 2.64%;农林水支出(类)20万元,占比 1.1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109.53 万元,占比6.50%;住房保障支出(类)35.93 万元,占比2.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9.89万元,占比 0.59%;其他支出(类)73.70 万元,占比 4.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1.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8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3.7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308.22 万元,支出决算为43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9.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年中追加预算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59.9万元,支出决算为54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42.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年中追加预算调整。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17 万元,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调整。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84 万元,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调整。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41 万元,支出决算为 22.0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3.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年中预算调整。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 3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6.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年中预算调整。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
年初预算为14 万元,支出决算为 93.7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9.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专项统计业务工作等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4.19万元,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调整,增加了其他统计事务开支。
9、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 扩散(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0万元,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调整。
10、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9.93万元,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调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 51.42万元,支出决算为 75.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调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6.04万元,支出决算为4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95 万元,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调整。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 22.13万元,支出决算为4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00.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调整。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万元,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调整。
1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0.89 万元,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调整。
1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4 万元,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调整。
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万元,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调整。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 35.92 万元,支出决算为 35.9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其他粮油储备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9.89 万元,年初预算为 0 万
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调整。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73.70万元,年初预算为 0 万
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0.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54%,主要包括:基本
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1.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4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不再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而是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75万元,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完成预算的83.70%;与上年相比增加1.49万元,增长35.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增加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49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49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油费支出,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节约开支,控制经费。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26万元,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完成预算的79.08%;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节约开支,控制经费。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18个、来宾130人次,主要是来单位检查和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4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1.22 万元,增长87.14%。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增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部门2024年无会议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8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0.2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2.9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26.81%,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0.27%。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无。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26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2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所属单位2024年度“重点项目工作指挥部运转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0个新增重大政策和0个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共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681.63万元,执行数1479.19万元,完成预算的217.00%,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合格”。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详情见附件。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7.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1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1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17.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 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 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2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 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 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 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 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 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其他粮油储备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国家粮油储备支出。
3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二、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项目自评报告。
全区项目支出:拨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50万元_47928全区项目支出:拨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