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南岳区住建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4日 15:11 来源:衡阳市电子政务办 作者:


               2018年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1、职责职能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9、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10、其他重要事项  

1)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一般性支出情况

3)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4)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第一部分    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职责能职

  (1)负责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新型城镇化、房地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建设、维护、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 

  (2)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政策,组织拟订适合区情的住房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编制全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管理。 

  (3)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省级行业标准和相关管理制度;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执行和工程造价计价。 

  ( 4)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负责商品房屋预售、现售审批管理及预售资金监督;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和商品房屋租赁市场;负责房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负责全区房地产综合开发的监管;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监测、调控、研究、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和信息发布;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房地产价格和房地产广告;负责房屋网签备案管理;负责城区房屋室内装饰行业管理。 

  (5)负责全区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建筑活动。负责全区建筑业企业及工程监理、检验检测等企业及其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初审、报批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审批管理;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6)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及其咨询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管理、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指导全区各类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的设计审查,参与城乡规划和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的编制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 

  (7)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牵头组织综合验收;监督管理预拌(商品)混凝土及制品构件质量;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监管,指导危旧房屋安全鉴定和等级评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危旧房屋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房屋及公共园林绿化白蚁防治工作;参与毗邻房屋安全纠纷的调解工作。 

  (8)负责全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和市政公用事业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市政工程项目的计划编制、设计方案审核、建设监管、综合协调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管理城市道路、桥梁、广场、排水、排污、园林绿化和城景区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监督管理污水处理、燃气供气等市政公用事业服务。 

   (9)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村镇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参与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与发展,参与名镇名村申报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与保护工作。 

   (10)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负责以区人民政府为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及征收成本核评工作;负责对全区征收与补偿资金使用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 

  (11)负责全区物业管理行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前期物业招标投标、物业管理用房核定、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区物业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的收取、使用和返还工作的管理。 

  (12)负责推进全区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组织建筑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节能减排;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13)负责参与全区城建资金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政管理、房屋征收等各项规费的征收;指导、监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活动及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管各行业综合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14)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发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初审、评定、报批和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5)负责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和行业管理及协调服务;负责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预拌混凝土企业规划、审核和监督管理。 

  (16)负责墙体改革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墙体材料改革工作目标、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监督、检查、管理;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4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城乡建设股(加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两挂牌子)。核定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全额事业编制5人,2018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12人,退休人员14人,临聘人员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局本级。

  第二部分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公开在本决算说明附件位置)

      

      第三部分 分第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5030.9万元,上年结转660.31万元,收入总计5691.21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2119.37万元,增长72.79%,主要是重点项目建设增加。

     2018年度支出5290.95万元,结转下年400.25万元。支出总计5,691.21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2592.74万元,增长96%。主要是重点项目建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5030.90万元;其中财政拔款收入3198.37万元,占收入64%,其他收入1832.53万元,占收入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529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03万元,占支出5%,项目支出5012.93万元,占支出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拔款收入3198.37万元,较上年增加2527.52万元,增长376%,主要是重点项目收入增加。 

      2018年财政拔款支出3127.75万元,较上年增加2421.44万元,增长342%,主要是重点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拔款支出3127.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1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21.44万元,增长342%,主要是重点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27.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34万元,占1.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0.47万元,占0.65%,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329.46万元,占10.53%,城乡社区(类)支出2585.61万元,占82.67%,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8.6万元,占0.28%,住房保障支出138.27万元,占4.4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9.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2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5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0505

年初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5.3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未纳入年初预算。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1101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4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保铺底未纳入年初预算。

3、节能环保支出(类)2110302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9.4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区性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4、城乡社区(类)2120101

年初预算数为221.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85.6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区性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5、商业服务业等(类)2160504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

年初预算数为10.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4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2210105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7.8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区性项目农村危房改造支出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基本支出273.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29.64万元,占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4.12万元,占16%,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

     因公出国(出境)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是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9万元,减少16%,主要是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当年新购置0台,车辆运行维修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其中:

    1.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是1.4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0个、来宾375人次,主要是住建工作发生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当年新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年底保有0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收入20.45万元,年初结转15.86万元,支出2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45万元,年末结转15.86万元。 


  九、2018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公开在本决算说明的附件。2018年有重点项目1个,为南岳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重点项目绩效情况公开在本决算的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6.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2.86万元。 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公车改革补贴计入。

      2)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65万元,用于组织部开展的培训,人数2人,内容为干部党史教育培训。

  3)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9.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1.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491.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46.43%。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1.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22%。(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4)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名下固定资产169.41万元,其中:房屋1栋面积2880平方米,价值 100.34万元,占国有资产59%,车辆0辆,办公设备 69.07万元,占国有资产41%。我单位2018年末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决算公开表格.XLS

南岳区住建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绩效目标自评报告32.63万元.docx

2018年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危房改造32.63万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2018年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危房改造32.63万元绩效监控表.xlsx

2018年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自评表32.63万.xlsx

南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绩效目标自评报告23万元25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