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1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南岳区风景名胜资源管理中心 单位负责人: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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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基本信息 | 预算单位 | 南岳区风景名胜资源管理中心 | |||||||||||
绩效管理 | 赵香媛 | 联系电话 | 15773463025 | ||||||||||
人员编 制数 | 6 | 实有人数 | 5 | ||||||||||
部门职能 | (1)贯彻执行《湖南省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参与《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监督实施。(2)协助做好全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考核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切实保护好风景区内的山形地貌、自然风貌、水体、古树名木、珍稀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3)负责全区风景名胜资源的现状调查、核实、评估和建档,提出综合性保护管理意见,落实保护管理措施。参与风景名区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专题调研。(4)负责全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5)组织协调、申报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工作。(6)协助做好全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补偿费的审核、管理和发放工作。(7)参与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和村居民建房的选址、定点规划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的事务性工作。(8)完成区林业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 ||||||||||||
单位年度收入预算(万元) | |||||||||||||
收入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资金 | |||||||||
94.24 | 94.24 | 0 | 0 | 0 | |||||||||
单位年度支出预算(万元) | |||||||||||||
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94.24 | 62.22 | 32.02 | |||||||||||
其中 | 三公经费预算(万元) | ||||||||||||
合计 | 公务用车运行和购置费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
5.5 | 5 | 0 | 0.5 | ||||||||||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 |
在今年收支预算内,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 1、全力配合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和总规编制工作。 2、使风景名胜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3、LED屏幕正常运行。 | ||||||||||||
其中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部门 整体 支出 年度 绩效 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与景区项目建设的申报和景区内村(居)民建房及维修的选址、放线、验收等工作,做好日常巡查管理工作。 | 全年巡查不少于250天,≥750人次。 | |||||||||
配合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和总规编制 | 符合规范标准 | ||||||||||||
质量指标 | 配合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和总规编制工作达标率 | =100% | |||||||||||
风景名胜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无破坏行为。 | =100% | ||||||||||||
时效指标 | 按照风景资源中心2021年工作计划,完成年内项目组织管理任务,做好各类项目执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类项目按计划有效实施。 | =100% | |||||||||||
成本指标 | 人员经费 | ≤51.09万元 | |||||||||||
对个人和家庭 补助经费 | ≤1.8万元 | ||||||||||||
日常公用经费 | ≤9.33万元 | ||||||||||||
专项经费支出 | ≤32.02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通过项目的实施,推进促进南岳区经济有序发展。 | 提高 | ||||||||||
社会效益 | 保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社会满意度高。 | ≥95% | |||||||||||
环境效益 | 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全区风景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 提高 | |||||||||||
可持续影响 | 长期保障工作 平稳进行 | ≥9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5% |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
财政部门业务股室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财政部门监督绩效股审核意见 |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