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南岳国有林场、南岳自然保护区管理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4日 16:26 来源:南岳林场 作者:

 

2018年南岳林场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2018年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2018年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决议和规定,搞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

2.负责制定林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并负责监督落实;负责建立健全所辖林区的护林网络,负责林业护林队伍管理。

3.负责林场所辖林地、林木、古树名木、原始次生林、公益林、野生动植物的管理和保护;负责辖区内的森林防火、营林生产、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区内枯死树木的清理工作。

4.负责编制林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营林工区开展林业生产活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收费。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配合森林公安、林政等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协助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6.负责所辖南岳茶场开展茶叶生产经营活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林下特色种植养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单位基本情况

南岳国有林场成立于1956年,原系国营衡山林场。1984年南岳区政府成立后,更名为南岳林场。1984年省政府批准建立省级南岳自然保护区管理所,与南岳林场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现为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南岳国有林场(含南岳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场(所)内设股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计财股、森保股、营林股、综治办,核定编制人数124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124人,2018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124人,退休人员134人,现有公务用车3台,其中定向保障车辆1台,执法执勤用车2台。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岳林场决算包括南岳自然保护区管理所决算,经费来源南岳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837.7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120.23万元,增长了3.23%,主要是增加了护林点建设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918.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8.1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 191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2.57 万元,占81.43%;项目支出356.3万元,占18.57%;上级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37.7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120.22万元,增长了3.23%,主要是增加了护林点建设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918.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60.11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林区道路建设、环境整治工程。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918.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19万元,占18.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0.9万元,占8.39%;节能环保支出150万元,占7.82%;农林水支出1169.81万元,60.96%;住房保障支出78.96万元,占4.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179.9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1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6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359.1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160.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环境整治工程。

4、农林水支出预算数580.8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69.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税费改革。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78.9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2.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6.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76.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3.27万元,完成预算的54.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22%,决算数少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减少了公务接待费次数。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7万元,占23.5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万元,占76.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35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全年共接待20次、来宾共22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2.5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主要是森林防灾防火巡逻用车保养维修支出。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本年度安排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为0万元,支出为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或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公开在本决算说明附件或本网站相关位置。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故无需公开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3.87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了12.97万元,增长了118.99%,主要是增加了差旅费和办公费用。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了15.13万元,主要是压缩开支,减少了办公费及维修费等。

2.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万元,用于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培训,培训人数200人。主要内容是森林及野生动物的保护,防灾防火。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到2018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主要用于我场森林防火工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