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民政局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9日 09:17 来源:南岳区民政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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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预算法》有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和《南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区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场所法人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指导全区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城景区流浪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区本级行政区划规划、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区乡镇及其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与邻县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日常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六)贯彻落实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审查、申报老区经济开发项目,管理和使用好老区开发资金,承办区老区经济开发促进会的日常工作。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区内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等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八)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拟订促进区本级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检查监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城、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内设办公室(信访接待室、财务股、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股(社会工作股、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心)、基层政权和行政区划股(革命老区根据地开发建设办公室)、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站、慈善总会办公室)、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二)人员编制情况

截止2019年年末,我局共有编制16人(不包含下属单位),2019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15人,退休人员8人,临聘人员7人。

(三)公车情况

已于2017年完成公车制度改革,纳入车补津贴有7人,本单位没有保留公务用车。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经南岳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局2019年收入预算金额为421.9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14.01万元,转移支付拨款7.9万元;支出预算金额为42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1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39.1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4.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3万元),项目支出251.74万元。

(二)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9年收入为2215.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0.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66万元,其他收入1316.47万元。2019年年初结转结余资金978.75万元。

2019年总支出221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67万元,占总支出13.65%,;项目经费支出1909.15万元,占总支出的86.35%。

(三)2019年支出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9年基本支出301.67万元,较上年减少160.93万元,下降34.78%。

人员经费支出189.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95%,较上年减少了65.28万。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将军休人员的资金列入了项目支出,未作为基本支出列支;二是减少了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1.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05%,较上年减少了95.65万元。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专项为完成我局工作职责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含了城乡低保经费、五保人员经费、临时救助经费、优抚安置经费、老龄事务经费、城乡医疗救助经费、优抚医疗救助经费、残疾人两补经费、孤儿生活补助经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经费、殡葬相关经费、军休人员相关经费等。2019年项目支出1909.15万元,比上年减少993.415万元,下降34.22%。主要原因是其一医疗救助资金于2019年5月份开始移交医保局发放,其二优抚补助及军休人员工资于2019年6月份移交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其三重点项目进入收尾阶段支出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我局三公经费为3.7万元皆为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4万元。因实行公车改革制度所以没有产生公车运行费用及增设食堂减少了外出就餐,较上年降低9.8%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评价情况

根据文件有关规定,我局从预算编制、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和管理等方面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配置指标

编制数16人,在职人员15人,在编制控制范围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7.5%。三公经费本年预算数10万元,上年预算数12.62万元,因食堂建立减少三公经费预算。

(二)预算执行指标

2019年支出决算为2210.82万元,与预算支出金额相差较大,主要原因其一城乡低保相关经费未进入部门预算而是进行了全区性预算,所以预算金额未进入本局全年预算金额内,其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也未进入部门预算,其三殡葬相关费用未进入部门预算进行计算,其四云鹤养护楼建设项目资金未进入部门预算。预算相关指标我局已全部完成。2019年预算公开已于2019年6月10日公开在南岳党政门户网,2019年决算公开已于2020年9月16日公开在南岳党政门户网,均按时公开。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城乡低保。城镇低保:我区现有城镇低保对象134户210人,月发放低保金8.88万元,1-12月累计发放低保金117.4万元(含物价补贴),月人均救助水平达413.9元。我区现有农村低保对象132户298人(其中兜底保障对象112户262人),月发放低保金11.64万元,1-12月累计发放低保金138.8万元(含物价补贴),农村低保标准达到60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90.2元,远超省市考核标准(农村低保不低于3840元/年,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不低于185元,远超省市考核标准。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听取城乡低保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低保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齐抓共管,部门密切协作的良好局面,保证了全区城乡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政策全面宣传。为了将政策交给群众,我们采取创办低保宣传栏、发放宣传图片、开辟南岳区民政网、广播电视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统筹政策,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尤其是今年实施城乡低保一体化以来,我局印制城乡低保工作操作规程3000多张,全部发放到村、到户,对享受农村低保最高补助的给予详解,力争把好事办好,实事落实,而不是政府花钱买群众不满意。三是资金全面落实。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我区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职能,加大低保方面财政预算投入,建立了比较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确保低保方面的资金支出。农村低保资金严格做到专户专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了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四是监督检查到位。我区坚持采取月查季访、联合检查等方式对基层低保工作进行监督,重点检查低保政策落实到位情况、低保对象审查审核情况、低保工作程序执行和动态管理情况、低保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等情况,并进行书面通报。我局设立举报电话、信访接待室,加大低保举报查处和信访调处力度。

2、特困人员供养。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义》要求开展特困供养工作,我区现有特困供养人员207人,月供养标准650元,1-12月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95.8万元(含物价、丧葬费和护理费)。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做好特困人员护理等级认定,为下一步护理费发放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2019年1-12月累计下拨和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71.75万元,其中区本级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101户26万元。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完成了救灾救济、医疗救助、优抚安置、老龄等相关工作移交。医疗救助和救灾救济:1-4月共救助困难群众193人次14.96万元,并配合医保局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移交;发放救灾资金13.5万元,购置1.5万元救灾物资,配合应急管理局做好救灾工作移交。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全面落实,制定了重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旨在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自2019年1月起,全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分别提高至65元/人.月,超过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标准5元,位居衡阳市第一。2019年1—12月份累计为10340人.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7.2345万元;2019年1—12月份累计为2392人.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5.561万元。

4、孤儿基本生活费从2018年1月起执行800元/人.月标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16人次,发放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800元,共计发放172800元。

5、2019年,我们开展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营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衡山有福气养老院,在我区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累计投入17万多元,这一工作的开展,解决了空巢老人、高龄老人、特困老人的去处、孤独、照料等社会问题,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同时做好高龄老人高龄补贴金的发放与管理工作,为全区五类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按每人每年100元投保。

7、云鹤养老项目。南岳区云鹤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养护楼已正式开工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785余万元,总建筑面积7780㎡,设计开设床位144张。截止12月底,实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有利于较快地增加我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数量,扩大老年人福利事业的覆盖面,加快我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