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民政局2023年(老区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绩效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8:01 来源:1 作者: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按照《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 (2013) 29号) 规定,根据区财政局

《关于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的通知》通知要求,民政局对2023年截止目前已经实施完成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我评价。同时报区财政局监督股对我局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开。

附件如下:

岳东农村供水保障设施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表12-7

光明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表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