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1:19 来源:南岳区人社局 作者: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基本概况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2021年预算公开表格及绩效目标表格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源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规范性文件。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的发展规划、标准及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区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就业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全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选拔学术带头人工作;承办国、省管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呈报、服务工作;参与选拔市管优秀中青年专家的有关工作;负责区专家联谊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申报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并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休假、疗养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的审批和工龄计算有关工作;承办区直机关工作人员特殊困难补助的审批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训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区(回区)工作或定居的规范性文件。承办全区特殊人员政策性安置工作;负责全区各类人才公开招考、录用工作。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和全区行政奖励、表彰工作,负责管理政府奖励基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辞职、辞退、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企业职工劳动模范的评审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增人计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全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规范性文件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负责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3、负责完成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布置的改革任务。

14、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南岳区人社局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二级机构4个,分别是社保服务中心、就业处、劳动监察大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核定编制人数45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全额事业编制26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6人,2019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45人,退休人员10人,临聘人员12人,现有公务用车0 台,其中定向保障车辆0台,接待调研用车0台,执法执勤用车0台,其他公务用车0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局机关,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劳动检监察大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三、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数 678.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 678.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公共服务67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上年预算增加111.5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其他业务增多。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78.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8.7 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2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1.82 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111.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增加111.5 万元,主要是档案管理项目业务增多,全区优秀人员奖励经费增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78.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8.7万元,占10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4.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比2020年基本支出增加85.16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自收自支编人员预算纳入了进来。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3万元,是指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主要用于业务管理方面45万元;用于网络维护及培训经费方面  22万元;用于劳动监察执法方面17万元,用于代发工作经费3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慰问工作经费4万元,用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先进工作人员奖励经费35万元;比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减少6.86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政府规定,项目预算每年缩减5%。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8.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1.5 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主要是档案管理项目业务增多,全区优秀人员奖励经费增多。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减少1.6 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会议0会议,人数0万元,培训费预算10万元,拟开展2-3次培训,人数待定,内容为就业专题,就业创业等,拟举办0次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用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新增单位价值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154.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154.3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和绩效目标表格

1.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收入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3.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一般预算拨款支出科目汇总表

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6.一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9.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0.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1.经费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2.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13.一般预算拨款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14.收支预算总表

15.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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