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相关文件,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按照南岳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方案(岳政办发[2020]44号)文件规定,我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军转优抚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非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限一、二级)、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个人参保全额资助,边缘户享受50%资助政策。经区民政局、区扶贫办和区残联等部门核定,1-6月我区新增低保对象19人、重度残疾人2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非低保对象2人、边缘户1人,共24人自缴个人参保费计0.614万元,现已按个人自缴参保费金额予以退返。
按照医疗救助资金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现将我区城乡居民医保2021年1-6月新增困难人群参保自缴退返名单进行公示,敬请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对该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南岳区监督举报电话0734-5672026;
医保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734-5675808
地址:南岳区南山街66号
欢迎广大城乡居民群众积极监督,如发现情况请拨打电话,此公示监督电话长期有效。